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省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之规定,结合洛阳市涧西区机构改革实际,经区政府依法审查,确认区本级部门中以下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可以依法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
1.洛阳市涧西区国家保密局
2.洛阳市涧西区档案局
3.洛阳市涧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4.洛阳市涧西区新闻出版局
5.洛阳市涧西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6.洛阳市涧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7.洛阳市涧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洛阳市涧西区教育体育局
9.洛阳市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洛阳市涧西区民政局
11.洛阳市涧西区司法局
12.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
13.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
14.洛阳市涧西区农业农村局
15.洛阳市涧西区商务局
16.洛阳市涧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7.洛阳市涧西区审计局
18.洛阳市涧西区统计局
19.洛阳市涧西区文化和旅游局
20.洛阳市涧西区应急管理局
21.洛阳市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2.洛阳市涧西区医疗保障局
23.洛阳市涧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洛阳市涧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5.洛阳市涧西区残疾人联合会
26.洛阳市涧西区工农街道办事处
27.洛阳市涧西区武汉路街道办事处
28.洛阳市涧西区重庆路街道办事处
29.洛阳市涧西区郑州路街道办事处
30.洛阳市涧西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
31.洛阳市涧西区湖北路街道办事处
32.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街道办事处
33.洛阳市涧西区长春路街道办事处
34.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街道办事处
35.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街道办事处
36.洛阳市涧西区周山路街道办事处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公布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
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涧西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审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涧西区政府审核后向社会公告。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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