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涧西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三条精神,涧西区财政局起草了《涧西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该《办法》是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全区项目资金管理的需要,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
二、起草过程
该《办法》在起草过程中,贯彻了《预算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并充分结合了我区实际情况。《办法》起草完成后,征求了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11月18日,经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区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区委同意后,按程序印发实施。2020年12月3日,区政府正式印发了完成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五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为加强全区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项目资金审批拨付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责任分工。区发改委负责全区项目的审批、立项;区审计局负责全区项目资金的监督、审计;区财政局负责全区项目资金预算、拨付;各项目主管单位是项目资金的执行主体,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资金执行结果负责。
(三)资金使用。《办法》明确“项目资金审批原则”,按照货物、服务、工程项目总体金额大小,对应审批程序。
(四)拨付流程。“项目分级审批原则”将作为资金拨付的首要凭证,并一同制定《涧西区人民政府项目预算资金申请审批表》。
(五)监督管理。审计局、财政局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可视项目情况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抽查审计,结果作为之后年度项目资金安排重要依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呈报区政府备案。
四、解读机构
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
文件链接:《涧西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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