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学校出具的相关手续。
办理依据: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77]140号)。
办理程序: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录入电子档案并上报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当天审批后派出所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审批权限:县级治安(户政)部门主管。
办理时限:当天办理,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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