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孩子深夜玩耍声音过大,引发邻里大战,上演“全武行”。日前,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陈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徐某与陈某是临沭县某小区上下楼邻居,徐某住在陈某的楼下。2021年2月8日23时,徐某在家中睡觉时,被楼上陈某的孩子发出的玩耍声音惊醒,影响到休息,徐某便上楼敲门找陈某理论。双方在争吵过程中,矛盾不断激化,很快升级为肢体冲突,陈某用拳头殴打徐某面部,导致徐某受伤。经公安法医学鉴定,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陈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害人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被告人陈某赔偿被害人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万元。双方达成和解、谅解协议。
法官提醒: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体谅;要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就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同时,遇事切忌冲动,拳头只会让矛盾进一步加深,甚至会受到刑事处罚,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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