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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来源: 作者: 点击:

洛涧政通〔2021

根据涧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重庆路街道办事处1个街道、谷东社区1个村集体农用地2.3894公顷(其中耕地2.1672公顷、其他农用地0.2222公顷)、建设用地0.1900公顷,以上共计2.5794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谷东社区水浇地、西工区红山街道枣园社区水浇地用地,西至谷东社区水浇地用地,南至谷东社区城市用地、谷东社区水浇地用地,北至谷东社区水浇地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重庆路街道谷东社区集体土地2.5794公顷,其中农用地2.3894公顷(耕地2.1672公顷、其他农用地0.2222公顷)、建设用地0.1900公顷。

涧西区政府拟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涧西分局、信访局、住建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和重庆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区政府拟召集发改委、信访局、财政局和相关街道等单位,以及拟被征地社区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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