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能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卫生保健、兵役、侨务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组成
符 强 书 记
陈 光 副书记、主任
周凌辉 人大工委主任、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亚磊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李冬霞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王莎莎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吴金明 工会主任
联系电话
6 4823500
可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受区政府统一委托代理《残疾人证》、城镇低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行政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