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统计、科研和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拟订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意见;负责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业务监管。
(四)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指导全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五)统筹推进建立全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的监督落实。负责监管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六)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障信息的预测预警,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障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七)贯彻执行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并实施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八)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协助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九)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含劳务派遣、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岗位)的用工审核工作。
(十)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和完善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及各类津贴、补贴制度,认真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清理“吃空饷”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受理群众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诉求信访事项。
(十三)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
毕美霞 党组书记、局长
张彦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明 副局长
孙 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 瑶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金明 党组成员,区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三、办公时间(工作日)及地址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址:涧西区西苑路12号(区政府大楼9楼)
四、联系人及电话:
李培培 0379-64823063
五、劳动维权电话及办公地址
值班电话:0379-64816809
地 址:涧西区安徽路区政府综合办公楼5楼
五、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人力资源管理股 、就业劳动维权股。
二级机构:涧西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涧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大队、涧西区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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