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实时动态 媒体视点 正文
提醒!马上结束!当心罚款!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来源: 作者: 点击:

  注意了!2022年度的报送工作将于6月30日结束。

  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洛阳已有登记注册的应年报各类市场主体,截至9日16时还有27009户经营主体未年报。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主体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制度是重要的市场监管手段,指的是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向社会公示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联系方式等。凡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须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年报,今年新登记注册的无须年报。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未按时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如果企业在“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没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即“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果非常严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为了方便市民,洛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均设立了年报咨询服务电话,指导市场主体进行网上年报。如果老年人不会操作电脑进行网上申报,也可以携带纸质年报材料到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交办理。


Copyright © 2015-2025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3050003

网站联系电话:0379-64823389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