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
洛阳市涧西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符合我区实际的相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二)研究提出在全区教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教育工作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负责区属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参与拟订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经费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内外对我区教育援助、捐赠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督促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读本);制定区属中小学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小学、幼儿园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区属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教育社团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有关干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区属学校的人事管理和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区属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教学研究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区属学校的基本建设、修缮和学校布点增设、撤销等事项;组织落实图书资料、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工作;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幼儿教育、义务教育等各学段学生资助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资助政策宣传。
(十三)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按权限审批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四)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
刘 丽 党组书记、局长
陈 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梦莎 副局长
郭延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林 党组成员
郭 琼 党组成员
魏 洁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郑 兰 副科级干部
刘桃玲 副科级干部
三、联系人及电话
孙嘉诚 62226001
四、办公时间及地址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址:涧西区嵩山路
五、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基础教育股、教育督导室、安全管理股(信访股)、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局属单位:教师发展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幼教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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