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区属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根据《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民办学校财务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教民办〔2012〕33 号)和《洛阳市教育局关于明确下放市级教育行政权力事项监管内容的通知》(洛教审批〔2022〕44 号)要求,现就 2022-2023 学年涧西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管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涧西区辖区内,经涧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全日制民办学校。
二、监管主体
对涧西区教体局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进行资金监管。
三、监管说明
1.民办学校的资金监管数额根据民办学校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学生人数而定。原则上受监管的办学资金不低于本校全体教职工3个月的工资或收费总额的40%。
2.民办学校在接到本通知1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表(附件 2)、民办学校教职工工资明细表电子版(以9月份为准)、银行监管存款凭证(扫描或拍照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3.监管资金的使用。按学年收费的民办学校,以每年10个月计,从第6个月起方可申请动用资金监控专户的资金,下一学年收费后按照区教体局核定后的资金数额转入资金监控专户;按学期收费的民办学校以每学期5个月计,从第3个月起方可申请动用资金监控专户的资金,下一学期收费后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后的资金数额转入资金监控专户。确因学校发展,需临时提取监管资金的民办学校,可提出申请并持监管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3),至涧西区教体局办理。
4.资金监管工作将作为年度检查工作、评优评先、招生计划、教育督导检查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5.各民办学校在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开展资金监管工作,并将监管工作形成书面报告,4月6日前将电子版本报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 波
联系电话:62226021
邮 箱:jxqjyjmgb@163.com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教育体育局
附件:1.涧西区民办学校银行账户情况报备表
2.涧西区民办学校监管资金增减和变动情况核定表
3.涧西区民办学校监管资金使用申请表
2023 年 3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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