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专栏 义务教育 正文
涧西区教育体育局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变更事项服务指南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来源: 作者: 点击:

涧西区教育体育局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变更事项服务指南

一、办理对象:

    适用于在涧西区辖区内,经审批部门许可、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实施的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洛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关于印发涧西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办理内容

(一)变更举办者

1.申请条件

适用于原举办者消亡或不具备履行职责、权力和义务的能力,因学员难以分流安置等而必须存续的情况。由举办者提出,由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并进行学校财务清算后,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备案。

2.申请材料

1)涧西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变更学校(机构)举办者申请报告。

2)涧西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登记表。

3)原举办者同意变更声明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新举办者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董事会或理事会关于变更举办者的决议(各股东签名、手印)

6)董事会或理事会通过新修改的机构章程。

7)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清算审计报告》。

    8)举办者变更的有关协议书。

9)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10)授权委托书(代办的需提供)。

(二)变更机构名称

1.申请条件

适用于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根据需要,由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名称后,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备案。

    2.申请材料

1)涧西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变更学校(机构)名称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后名称并加盖机构公章。

2)涧西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变更名称登记表。

3)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董事会或理事会关于变更名称的决议(各股东签名、手印)

    5)董事会或理事会通过新修改的机构章程。

6)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7)授权委托书(代办的需要提供)。

(三)变更办学内容

1.申请条件

适用于学校(培训机构)根据业务需要,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备案。

2.申请材料

1)涧西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变更学校(机构)办学内容申请报告。

2)涧西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内容登记表。

    3)董事会或理事会关于同意变更办学内容的决议。

需提交与扩大办学内容有关的师资、教学计划等资质材料。①师资:《教职工情况表》、身份证复印件、拟聘人员劳动合同、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职称证或等级证书);②教学:培训课程教学计划、使用教材的合法性、合规性及自愿接受主管部门检查的书面承诺。

4)董事会或理事会通过新修改的机构章程。

5)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6)授权委托书(代办的需要提供)。

   (四)变更校长

    1.申请条件

适用于学校(培训机构)根据业务需要,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备案。

2.申请材料

1)涧西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变更学校(机构)校长的申请报告。

    2)涧西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变更校长登记表。

    3)举办者(负责人)同意变更校长的声明。(内容应包括:自新任校长***上任以后,由其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

4)董事会或理事会关于同意变更校长的决议。

5)新校长的资格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3-5年个人相关从业经历;拟聘校长的劳动合同)。

6)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7)授权委托书(代办的需要提供)。

(五)变更办学地址

    1.申请条件

适用于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根据业务需要,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备案。

    2.申请材料

1)涧西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变更学校(机构)办学地址的申请报告。

    2)涧西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地址登记表。

    3)董事会或理事会关于同意变更地址的决议。

4)董事会或理事会通过新修改的单位章程。

5)可供合法使用的办学场地证明文件。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产证;租赁场地应提交租房合同。

6)《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近期《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证明。

8)房屋安全资料。提交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报告。(具体参照《洛阳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9)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10)授权委托书(代办的需要提供)。

(六)注销

    1.申请条件

适用于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出现“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等情形,符合注销条件。

2.申请材料

    提交《涧西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注销登记申请表》,内容包括:

1)承诺书

2)注销申请书。

3)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纪要。

4)涧西区校外培训机构注销申请表。

5)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洛阳市涧西区****培训学校(中心、班)财务清算报告。

6)涧西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注销收回材料清单(办学许可证正副本等)。

四、工作提示

(一)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变更办学地址)-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

    (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三)办理地址:

洛阳市涧西区政务服务中心(太原路15号)一楼大厅教体局窗口。

 

 


------分隔线----------------------------

Copyright © 2015-2025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3050003

网站联系电话:0379-64823389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