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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政策问答(一):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来源: 作者: 点击:

答:根据《洛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洛民〔2022〕3号),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区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领取我市居住证且在居住证登记地长期居住、人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未享受低保待遇证明的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享受低保待遇。领取居住证但家庭其他成员不在本市的,不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低保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承诺书、授权书等制式材料一般由当地乡镇(街道)提供,申请人按材料要求填写即可。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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