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0年4月,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洛阳市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洛政办〔2020〕12号),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内容进行了规定。2023年7月,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豫应急〔2023〕103号),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2023年7月,洛阳市应急管理局、洛阳市财政局对该文件进行了转发。
为进一步在安全生产领域发挥群防群治力量,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吹哨人”作用有效发挥,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区委常委会第108次(扩大)会议、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精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在省、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涧西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办法》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起草,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企业等15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并依法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包括五个部分,内容包括总则、举报受理、举报核查、举报奖励标准和举报奖励兑现,适用于涧西区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奖励工作。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办法》编制目的、依据、适用区域、举报方式,对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含义进行了说明。
第二部分举报受理。明确了举报人应该阐明的举报事项要件、举报受理的条件、举报受理的审查和向举报人答复是否受理的相关内容。
第三部分举报核查。包括对事故的核查处理、对一般事故隐患的核查处理、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核查处理、核查处理工作时限以及核查报告应包含的内容。
第四部分举报奖励标准。规定了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奖励金额以及不予奖励的情形。
第五部分举报奖励兑现。明确了举报奖励金的来源、举报奖励金的发放和参与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的纪律。
四、解读机构
涧西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邵飞雪 联系方式:64823551
文件链接: 《涧西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Copyright © 2015-2025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3050003
网站联系电话:0379-64823389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