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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开发区龙泉热处理厂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5年04月10日 来源: 作者: 点击:

关于20254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高新开发区龙泉热处理厂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5年410日-2025年41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9-64916594   通讯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53号涧西区综合办公楼3楼(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阳高新开发区龙泉热处理厂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

河南省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农乡西马沟村西南240m

洛阳高新开发区龙泉热处理厂

河南志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农乡西马沟村西南240m为新建(迁建)项目,租用土地7866平方米项目所在厂区南侧为洛阳市久兴气体有限公司,北侧、西侧、东侧均为西马沟村集体用地建设。建成后年热处理30000吨拖拉机零部件及矿山零部件生产线。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32.2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真空泵油雾、淬火、回火油烟,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以及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真空泵油雾、淬火、回火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静电式油雾净化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天然气台车炉通过低氮燃烧处理后,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工序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脉冲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真空泵油雾、淬火、回火油烟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绩效先进性指标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的相关要求;抛丸工序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涉PM排放工序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冷却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10m3)处理后,近期清掏肥田;远期待区域市政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涧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淬火水池废渣、不合格品、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处,定期外售;废滤筒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厂家回收;废淬火油(泥)、废真空泵油、废液压油、淬火油/水溶性淬火介质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油雾净化器过滤产生的废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及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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