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佑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9-64916594 通讯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53号涧西区综合办公楼3楼(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洛阳佑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中泰世纪花城3期 19幢 104 号 | 洛阳佑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 洛阳青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中泰世纪花城3期 19 幢104 号,项目所在建筑为中泰世纪花城沿街商铺,南、北两侧均为商铺,北侧为煜海人力资源公司,南侧为牧 和邻宠物生活会所,西侧临周山大道,东侧为中泰世纪花城。本项目是一家主要从事动物诊疗、健康咨询服务等的企业。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通过在室内喷洒花香型空气净化剂除臭,并设置通风系统(出口设置活性炭吸附箱吸附异味)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20)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商铺共用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标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医疗废水经消毒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商铺共用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标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和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防治措施:偶发性宠物叫声通过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后,排放标准应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活垃圾、动物毛发经若干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紫外线灯管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医院暂存;动物粪便喷洒生石灰灭活后同动物组织分别袋装密封暂存在专用冰箱内,其他医疗废物暂存于 2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以上医疗废物储存小于 2 天,定期委托洛阳环岭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且做好台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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