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第九批洛阳市优秀专家人选的通知》(洛组通﹝2018﹞4号)要求,我区即日起开始组织第九批洛阳市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和申报工作,于2018年2月5日结束。
一、推荐对象
我区各行业、各领域中(含省部属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为涧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国家公务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会,贡献社会,公众口碑好;学风严谨,崇尚真理,诚实守信,业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能人才一般应具有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近5年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前七名)、国家发明专利金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获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或二等奖两项以上(前五名),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实用社会科学奖(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两项以上(前五名),获得国家部委级政府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获得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二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人选,国家、省青年科技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2.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围绕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主持或作为首位作者完成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专著、论文,其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所采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且研究成果有较大学术影响或被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
3.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中,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创新性成果,并以首位作者出版过专著或在省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在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实验室主要负责人(主任或副主任)。
4.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做出重要贡献;在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洛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主任或副主任)。
5.企业经营管理领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社会责任感强,连续三年经济效益名列全省同行业前列,有独到创新管理办法,对全市经济发展有重大指导意义。
6.教育领域,在推进教育改革和科技创新方面业绩突出;省级名师及市级特级名师、省教师教育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获得者;从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管理和教学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7.卫生计生领域,医疗技术有重大创新,卫生计生工作有重大突破,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有突出贡献;学风严谨,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同行业及社会公认度高,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8.农业领域,长期在一线从事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工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成绩优异,为粮食生产、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9.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专业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做出突出贡献的记者、编辑、主持人、优秀出版人才、优秀文学艺术人才、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10.服务业领域,在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金融服务、旅游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等重点领域,有突出业务成果和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行业及社会公认度高,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11.其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业内公认的特殊人才。
三、推荐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办法,按隶属关系推荐人选。
(一)各县(市、区)的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在征求相关专业学会、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酝酿提出建议名单,并组织对人选进行考察,由县(市、区)委委托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审核确定并进行公示后上报人选名单及材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选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申报。
(二)市直单位的人选,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征求人选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报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后上报人选名单及材料。部门管理机构人选随主管部门推荐,占部门指标。
(三)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人民团体的人选,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征求人选所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报本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确定并进行公示后上报人选名单及材料。
四、推荐材料
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党委(党组)推荐报告及考察材料(一式2份)。
(二)《洛阳市优秀专家推荐表》(附件1)、《洛阳市优秀专家人选登记表》(附件2)、《洛阳市优秀专家人选名册》(附件3)(均为一式2份,A4纸打印,含电子版)。
(三)相关证明材料(均为1份):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2.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复印件。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
4.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材料,还包括由同级财政、安监、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2015年以来企业经济效益、安全生产、环保等情况证明材料,由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出具的2015年以来企业纳税、缴纳社会保障基金和审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选,须提供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7. 个人材料以系统为单位集中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412室,咨询电话:64823343、64823099;邮箱:jxzzbgbk@163.com。
附件:1、洛阳市优秀专家推荐表
2、洛阳市优秀专家人选登记表
3、洛阳市优秀专家人选名册
中共涧西区委组织部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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