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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时间:2018年05月15日 来源: 作者: 点击: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一年。全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落实好《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涧西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这一主线,为加快建设首创之区、打造全市增长极提供法制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抓住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根据权责清单的调整及时对网上运行的依申请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加大网上审批事项动态管理,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审批体制机制创新,做好网上审批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推进依申请权力事项的网上办理,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办事流程,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机会平等、权利平等、规则平等。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依法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加快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继续推进权责清单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对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进行调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清单之外变相行使职权。加大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力度,对不合时宜、阻碍改革发展或与当前“放管服”改革精神相违背的权力事项,及时研究修改意见,进行取消调整。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强化预算约束。继续深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对年度预算的指导性和约束力。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发挥预算评审作用。加强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与企业登记业务的高度融合,为申请人提供更加智能化、标准化的登记服务。强化电子营业执照的管理和应用,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受众面和覆盖面,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管理等工作。积极推动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工作,完善系统建设,切实提高查询比对服务质量,提升企业名称登记效率。严格落实《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进一步提升企业名称管理规范化水平。继续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流程,通过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等探索建立特殊市场主体的强制出清制度,促进公平有序竞争。

(四)推进价格改革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加强价格宣传和舆情监测,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深化资源类产品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聚焦竞争性领域和环节,重点督促督办电力、医疗、交通运输、天然气、农产品等领域价格改革成效。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涉企清费减负工作,通过完善收费清单制度、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等措施,减轻企业收费负担。

(五)围绕中心全面履责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依法全面履职尽责。要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稳妥化解企业风险,积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围绕精准脱贫,加强法律援助,加大法律宣传,有针对性助力脱贫攻坚;围绕环境污染防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妥善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创新构建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的学习贯彻和督促落实,提升决策程序意识。对于拟提交政府决策的事项,承办部门要提前组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程序,并按规定向区政府提交相关材料,切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七)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八)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落实“1+1+3”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列出重点清单,研究出台2018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导引,细化法律顾问工作流程,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方式。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智库作用。推进政府系统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九)持续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

加强宣传指导,强化各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理念,深化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认识,不断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指导和研讨交流,着力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改进弱项,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抓手”作用。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和“放管服”改革有效衔接、深度融合。

(十)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

逐步建立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创新监管方式,通过数据共享将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物流、检验检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消费维权等数据进行汇聚分析,提升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健全行政执法网上服务和信息共享,探索推进网上咨询、网上听证、网上意见征集和反馈。

(十一)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

梳理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按照违法表现形式、形成原因、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发生的概率等划分风险等级,并将梳理结果在部门网站予以公开。采取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宜地开展针对性的行政指导,有效防范和减少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十二)积极推进行政调解

完善行政调解流程,规范行政调解行为,统一行政调解文书使用,及时将行政调解文书立卷归档。开展行政调解案卷评查,制作行政调解典型案例,开展行政调解观摩学习,交流分析调解方式方法及技巧,提高行政调解能力和水平。

(十三)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规范化建设

积极探索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新方式并复制推广。依据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标准,积极培育第四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四)明确行政执法责任

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通过重点工作督导、半年工作督导等方式,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省、市、区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并予以公布。

(十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安排,适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按系统统一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培育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

(十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定期通报备案审查情况,并做好与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系统的对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全面统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情况,及时录入河南省行政执法行为统计系统。适时制定《涧西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完善监督方式,强化执法监督结果运用。

(十七)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洛阳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十八)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培训工作,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培训网络化,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每季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员进行清理。继续加强证件管理,完善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审定工作。

五、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

(十九)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加强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制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文本,明确文件审查要素,建立统一格式,形成统一、规范、可复制的审查导引。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通过调阅、抽查制定机关发文登记簿和有关文件等方式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有件不备和其他违反备案工作制度的现象。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实名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充分发挥110联动平台及各部门举报电话、举报箱、电子信箱的作用,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进一步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二十一)继续强化内部层级监督

持续改进人民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继续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做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追责力度。

(二十二)加大专门监督力度

保障和支持监察、审计等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认真执行国家监察制度,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着力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的审计工作。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年度审计计划。

(二十三)健全纠错问责机制

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政府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容错机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

(二十四)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展解读形式,强化舆情回应,健全工作机制。

(二十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加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网站的整合力度,逐步关停整合至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府网站之间、政府网站与新闻网站之间的联动,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入融合,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探索建立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提升全区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二十六)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以及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区、办事处、社区三级在线办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实现基层全覆盖。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提升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

(二十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加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考核办法、联合惩戒、信用信息归集办法等制度,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网站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持续推动各相关部门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同步推送至“信用洛阳”网站。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对职权事项的服务质量、期限等向社会公开承诺;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将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政务诚信纳入各级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八)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推进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决定履行的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开辟更加简便的行政复议受理途径,方便群众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模式,采取书面审查、听证、实地调查、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切实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二十九)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宣传学习,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继续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召开政府法制机构、法院、政府部门参加的工作会、案件研讨会,就立案、开庭、审理等问题进行研讨、沟通,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健全行政机关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强化司法监督工作力度。

(三十)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规定,推动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机制,巩固和提高人民调解成功率。着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综合运用电子定位等信息技术手段,坚决防止脱管漏管。进一步丰富完善矫正人员管理办法、模式,尝试个案矫正,不断提升教育矫正针对性和实效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程,扎实开展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更好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实效。

九、加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三十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制定《涧西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确保领导干部学法内容、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区政府各部门要坚持通过召开部门办公会议等形式开展集中学法,确保每半年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2次;半年至少要举办1期本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对落实学法工作不力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十二)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考察有效办法,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十三)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方式和内容,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各部门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三十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党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涧西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发挥领导小组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

(三十五)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

认真落实《涧西区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应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并于11月10日之前向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报告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对不认真履职,本部门、本单位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十六)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和宣传机制

以省“1211”依法行政推进机制为导向,紧扣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两个抓手,依托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带动作用。强化督促检查,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注重考核引领,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增强依法行政考核的刚性约束。持续开展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工作成效、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

(三十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全面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法制机构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稳步推进法制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本安排中所列工作将作为2018年度全区依法行政考核主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参照《涧西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本安排的部署,做好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以本安排为准则,按照《涧西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中明确的职责分工做好本年度工作任务的牵头推动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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