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能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文字材料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区政府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
2、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
3、研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乡、各办事处报送的文电,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定。
4、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各部门、乡、各办事处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5、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出事件及重大事故。
6、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乡、各办事处对党中内、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7、负责区政府各部门、乡、办事处责任目标的下达的督查工作。
8、承办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9、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政务信息的采集、报送,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10、负责区政府文电的收发、运转、印刷工作,指导政府各部门、乡、各办事处的文秘工作。
11、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乡、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2、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人事、党务、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工作。
13、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行政事务及对外接待,做好服务工作。
14、负责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财务管理。
15、负责协调管理档案局、地方志、教育督导等工作。
16、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班子组成
唐新伟 主 任(负责区政府办全面工作)
张志成 副主任(负责综合信息科工作)
王建伟 副主任(负责秘书科、机要科、目标办、督查室工作)
另:李俊红 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负责行政科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 涛 64823200 649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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