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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
1、认真贯彻实施有关预算法、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依法制定我区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3、编制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组织和监督全区部门预算的执行。积极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合理安排支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4、管理和监督、检查预算内、外资金收支活动。
5、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6、负责全区会计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7、负责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组成
刘水成 局 长(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国库收付中心)
季建华 总会计师(分管预算、行财、教科文、国库、综合计划、协税护税)
贺留臣 副主任科员(分管社保、农税、基建、国资、政府采购、财务开发公司)
刘同勋 支部委员、预外局长(主管预外局,分管财政局办公室、会计事务、财政监督检查及党务工作、安全生产、稳定工作、信访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同勋 64823350
可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受市财政局委托代办会计事务业务。
2、办理区属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3、《罚款没收财务许可证》、《执罚公务证》。
行政许可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南省罚款没收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
一、会计事务管理
(一)代办会计从业资格证
1、办事程序:报名→考试合格情况查询→办理资格证书。(代市财政局收取考试报名费、资料费和办证费);
2、提交材料:毕业证、照片、会计电算化证;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1、培训范围:我区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每年需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2、提交材料:会计从业资格证;
3、培训时限:不少于72学时。
二、预算外资金管理
1、受理范围:
(1)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附加收入;
(2)国务院以及省人民政府及省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审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
(4)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集中的上缴资金;
(5)用于乡(镇)人民政府开支的乡(镇)自筹资金;
(6)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2、办事程序及需提交材料:(1)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支付:①正常经费的拨付,申请单位凭涧西财政专户拨款审批表经预算外局审核后,单位开具财务收款收据即时办理拨付;②特殊资金的拨付,申请单位凭领导签批原件和单位开具财务收款收据后即时办理拨付。
(2)非税专用缴款书的领用与核销:单位领用非税专用缴款书要先将已用过的每本“非税专用缴款书”打出合计数,并将连号的若干本非税专用缴款书打出总会计数,办理核销后领用新的非税专用缴款书。
(3)核发领购非税收入票据:申请单位提供票据准用证、已使用过待核销的票据、票据所收资金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的非税收入缴款书、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票据领购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规定,即时办理。
(4)非税收入征缴系统执收入单位、非税收项目、标准等情况的变动:①非税收入征缴系统执收单位增加、合并或撤销,单位要提供人事部门审批的机构编制手续,经财政局相关科室审核后办理;②非税收入征缴系统非税收入项目、标准等情况的变动,单位要提供收费许可证、罚没许可证及相关执收执罚依据文件,经预算外局资金科审核后办理。
(5)非税收入稽查:被稽查单位接到非税收入稽查通知后,及时提供资料:①会计帐薄;②会计报表;③会计凭证;④收费文件;⑤收费许可证;⑥财政票据;⑦其它有关会计资料。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非税收入稽查在收到资料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稽查)。
三、《罚款没收财务许可证》和《执罚公务证》
1、申报人条件:
(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被授权组织;
(3)被行政机关委托执罚的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办事程序:各执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领《罚没许可证》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没项目和标准,如实填写《执罚两证换发工作表》,并提出申请,提供罚没文件依据。被行政机关委托执罚的单位需出具人事编制部门的单位职能设置文件和委托机关的执罚委托书,方可办理。
3、申报人需提交材料: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和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和颁布的有关法规文件;被行政机关委托执罚的单位需出具县人事编制部门的单位职能设置文件和委托机关的执罚委托书。
4、办事时限: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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