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是指以商务商贸楼宇为载体,以开发、出租、售卖等多种形式引进企业,通过招商引资留资,从而产生税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楼宇经济具有产业聚集、人才聚集、信息密集、资金汇集等特点,以其投入产出比高、占用土地资源少、带动力强的优势,不断推动周边区域餐饮、购物、休闲、旅游、会展、房地产等产业的蓬勃发展。发展楼宇经济是化解中心城区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稀缺这一矛盾的最佳途径。
涧西区发展楼宇经济主要优惠政策:1、鼓励企业入驻商务楼宇。对注册入驻商务楼宇的企业,从申报纳税之日起年度内实现区级税收10万元以上的,区政府按其当年上缴区级税收的20%予以奖励,从第二年起,每年按其当年上缴区级税收比上年增量部分的25%予以奖励;对注册入驻的总部型企业,从申报纳税之日起年度内实现区级税收30万元以上的,按其当年上缴区级税收的20%予以奖励,从第二年起,每年按其上缴区级税收比上年增量部分的25%予以奖励。
2、鼓励开发建设商务楼宇。对投资开发楼宇资源、新建(含在建)商务楼宇,为区域经济发展引进新企业、新项目、新税源的开发商,经审核认定,开发商务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4元/平方米的奖励。
3、鼓励物业管理公司为楼宇入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积极支持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配合乡、办事处开展工作且楼宇入驻企业对其服务质量满意度较高的物业管理公司,结合其所在楼宇创造的区级税收贡献大小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和1万元。
4、对新入驻商务楼宇的企业,区政府在权限内减免其行政项目收费,具体减免数额及年限因企而定。
5、对贡献巨大的楼宇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确定更加优惠的激励政策。
6、本意见中优惠激励政策所适用的企业,是指注册和纳税在我区商务楼宇内的企业。本意见中优惠激励政策所适用的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申报。
7、本意见中优惠激励政策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
同时,区委、区政府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强化优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涧西区在楼宇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优势,使商务楼宇开发商、楼宇物业、楼宇业主、入驻企业、招商中介者等都能从涧西区楼宇经济发展中获益,实现涧西区楼宇经济发展的“多赢”。 (以上优惠政策摘自中共涧西区委、涧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楼宇经济的意见》涧发[2007]10号)
涧西区楼宇经济发展指挥部电话:0379-64810500 传真:0379-64810500
地址:涧西区长春路办事处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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