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中小微企业天使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2-07-05

一、背景情况

2022年6月,为鼓励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区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专精特新贷”业务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的通知》(豫工信联文〔2022〕74 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和洛阳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21〕53 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高成长性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融资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2〕4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涧西区中小微企业天使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2年6月,区金融局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专精特新贷”业务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的通知》(豫工信联文〔2022〕74 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和洛阳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21〕53 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高成长性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融资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2〕44号),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等6家单位的意见,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七章,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主要明确了涧西区中小微企业天使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天使贷”)的基本含义、用途、领导小组职责、由区财政出资规模为2000万元等。

第二章主要明确了“天使贷”合作银行条件,且说明了合作银行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企业主,原则上单户(人)可获得纯信用贷款不低于30万元,追加抵押后贷款总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同时应在贷款利率和抵押条件上给予明显优惠。

第三章主要明确了“天使贷”支持的对象为涧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项目符合信贷政策扶持等,在符合上述条件下,优先支持四类企业。

第四章主要明确了“天使贷”实际发生的贷款本金如有损失,由风险补偿金和合作银行按照5:5比例承担贷款本金损失。贷款利息损失风险由合作银行承担。风险补偿金补偿最高额度以存入合作银行专户中风险补偿金余额为限,超过部分由合作银行自行承担,同时明确了不得使用风险补偿金的4种情况。

第五章主要明确了风险补偿资金池损失代偿和资金核销的细则,说明了贷款企业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应由受托管理机构和合作银行对借款企业进行追偿,若企业破产或倒闭清算,经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核销。

第六章主要明确了风险补偿资金池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的细则,制定7条管理评价措施对合作银行、受托管理机构、获得信贷支持的企业加以约束,保证资金池合理高效运行。

第七章主要明确了本办法有效期3年,由区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四、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涧西区金融工作局

联系方式:64823590

文件链接:《涧西区中小微企业天使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