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扶贫贷款贴息办法》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2022年12月,为扎实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全力推进我区扶贫贷款服务到社区到户,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撑,参照《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结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洛阳市涧西区扶贫贷款贴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2月,区金融局参照《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瀛洲街道办事处、辛店街道事处等4家单位的意见,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七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主要明确了贴息对象为在合作银行发生贷款,发展脱贫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第二部分主要明确了贴息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监测户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贷款利率参照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由区财政统筹扶贫资金给予全额贴息。
第三部分主要明确了贴息期限一般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四部分主要明确了贴息规模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监测户每户5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贴息。
第五部分主要明确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监测户贷款,采取“先付后贴、按季贴息”的贴息方式。
第六部分主要明确了贴息程序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金融局、区财政局共同审核确认,统一将贴息资金拨付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
第七部分主要明确了监督与管理方式的具体途径。一是相关委局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二是对弄虚作假套取贴息资金的列入黑名单,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建立信用评定联动机制,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四是对贫困户自身条件、贷款用途等加以规定;五是明确本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涧西区金融工作局
联系方式:64823590
文件链接:《洛阳市涧西区扶贫贷款贴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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