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涧西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来源: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11-28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涧西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共计15人),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单位要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努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附件:涧西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共计15人).doc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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