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民政局依法对1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18
经查,洛阳市涧西区尚学教育培训中心等15家社会组织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一条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涧西区民政局对洛阳市涧西区尚学教育培训中心等1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即日起,此15家社会组织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其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印章及财务凭证一律作废,请见公告后尽快到涧西区民政局办理注销手续。涧西区民政局已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不服处罚决定,被处罚单位可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涧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涧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涧西区民政局将继续对违反条例规定的社会组织加大执法力度,并通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检查手段,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引导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附件:2026年第一批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联系人:孙国荣,联系电话:6489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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