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26

2025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财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持续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全年组织3次专题集中学习、2次业务科室交流,辅以常态化个人自学,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十二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法治理念融入财政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坚持把财经领域法律法规学习作为财政干部履职基本功,系统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核心法规,引导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法治学习从“被动接受”向“主动践行”转变,从“表层认知”向“深度融合”提升。局党组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重大财政政策制定、重大资金分配、重大行政决策中,始终坚守法治原则、遵循法治程序,以实际行动带动全局形成“人人懂法、处处守法、事事依法”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制度体系,夯实依法理财制度基础

立足财政工作实际,持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体系,推动制度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同频共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制度,规范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备案、发布、清理全流程管理,确保各项财政制度与上位法律法规衔接一致、与基层财政实践适配贴合。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法治审查作为财政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权责清晰。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财政政策措施开展常态化审查,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聚焦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构建事前预警、事中防控、事后查处的全链条监督机制,强化法治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刚性约束。

(三)规范履职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能

坚持以法治为纲规范财政履职行为,推动财政管理从“经验驱动”向“法治驱动”转变。在财政收支管理中,始终坚守法治底线,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科学统筹财政资源配置,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高效。深化政务公开法治化建设,推动财政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强化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将法治要求嵌入财政业务办理、资金监管、绩效评价等各环节,推动依法理财与财政管理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学习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法治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不足,部分学习内容与基层财政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干部职工法治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待加强,部分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停留在表层,对核心要义、适用场景的理解不够透彻,运用法治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法治培训的形式较为单一,互动式、案例式、沉浸式学习探索不足,难以充分激发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影响法治学习的实际成效。

(二)法治监督和普法工作效能有待提升

财政法治监督体系不够完善,监督方式较为单一,事前预警、事中防控的机制不够健全,不同监督主体之间的协同联动不足,法治监督的刚性约束未能充分彰显。法治宣传的创新性、互动性不足,宣传形式较为传统,针对不同对象的差异化普法探索不够,财政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提升。跨部门法治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在财政监管、普法宣传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协同发力不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区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财政主责主业,聚焦存在问题,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耕法治思想淬炼

坚持把法治思想内化为本位履职准则,摒弃惯性化、经验化工作思维,着力推动法治理论学习从常态化开展向深层次转化转变。计划2026年开展专题学法6次、集中研讨3次,聚焦干部法治素养短板,着力培育系统化、专业化法治履职思维,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以法治视角审视财政工作、以法治准则规范履职行为,切实破解学用脱节、知行不一的问题。

(二)激活法治建设活力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与载体方式,精准对接不同主体普法需求,拓宽财政法治宣传覆盖面、渗透力和影响力,计划开展分层分类普法活动3场、发放宣传资200余份。健全跨部门法治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工作资源整合,凝聚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合力。持续夯实法治建设工作体系,细化常态化工作举措,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长效法治氛围,为区域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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