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依据国家、河南省、洛阳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涧西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1〕37号),制定了《涧西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该《方案》在起草过程中,经历了研究讨论、意见征求、修改完善等阶段,先后征求了18家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区司法局对拟定《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核。2022年8月,由涧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四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目标要求,明确了到2025年全区千人托位数达到5.3个,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明确了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监督管理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和指导家庭科学育儿能力的相关责任单位。第三部分组织实施,明确了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宣传引导、督导落实。第四部分为附件。
四、解读机构
洛阳市涧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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